2021—2022年,上级下达江西省石城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5701万元,用于安排产业发展项目148个9305.945万元,占比59.27%。石城县严把“四关”,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保驾护航。
一是严把项目申报范围关。紧紧围绕中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资金使用管理文件精神,聚焦增收致富产业发展来谋划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和特色种养业全产业链发展、补齐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种植、养殖等到户产业项目的奖补,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涉及的有关项目以及产业贷款贴息、蔬菜产业奖补、特色种养业配套设施、烟叶产业发展项目、白莲产业发展项目等。
二是严把项目入库程序关。严格执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并执行“三公示一公告”工作流程,各级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未进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再批准实施。
三是严把项目批复环节关。现场察看项目。批复前由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到项目现场查看,看项目有无实施的必要及能否发挥资金效益。部门联审讨论。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结合现场察看意见,逐个项目讨论决定是否批复实施。提上领导小组会会审。
四是严把项目资金拨付关。针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先行组织初验收后,由第三方现场审核验收开具结算审核报告,再凭完善报账资料拨付资金;针对产业奖补直补项目,由县级主管部门会同乡镇根据种植规模及奖补标准逐户审核,确保资金不漏发,不重发,杜绝超标发现象。
(李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