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财政局立足财政管理实际,注重念好“立、评、纠”三字诀,持续深化财政内部控制建设。

      一是念好“立”字诀。坚持以立规矩为先,把内控制度建设放在财政内控建设的首位。局内控办牵头组织各业务处室、单位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风险点、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理清风险管控流程,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形成以1个基本制度、9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25个业务操作规程为核心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内控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财政改革、业务管理的需求进行持续修订完善,确保切实可行、风险可控。

      二是念好“评”字诀。将建立财政内控考评机制作为财政内控执行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从2017年开始将内控建设工作列入局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并根据年度内控建设重点调整修订相关考评细则,增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同时,配套建立财政内控执行自查反馈机制,每年组织处室、单位全面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按照“三年一轮查”的原则开展重点核查。2019年以来共对16个处室、单位开展重点核查,发现内控问题37个,重点核查情况在全局通报并列入考评,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以评促管的作用。

      三是念好“纠”字诀。以强化纠错整改为落脚点,加强内控审查。对各处室、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即查即纠;对重点核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外部监督发现的问题,局内控办牵头从内控角度进行逐项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扩大监督成果应用。

(方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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