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建立完善全覆盖、零缝隙、无空白的财政监管体系,日前,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的通知》,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在2016年1-12月期间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设立“小金库”等八类问题;对2014年以来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和2015年省纪委对各县(市)巡视中发现“小金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方应凯  陈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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