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城县财政局在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积极组织打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疫苗”,筑牢新防线。
打好第一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研究制定“十四五”县属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进一步提升国企服务产业发展、民生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凸显国有企业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打好六大主攻方向中的引领性、先导性作用。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围绕企业功能界定和主业定位,大力推动国企市场化竞争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和投向,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剥离,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打好第二针,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是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构建国有企业全面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防控,防范化解资本运营、债券兑付等重大风险。成立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风险控制评审委员会,通过风险评审、风险监督、法律保障,提高资产与业务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工作,充分利用资产注入、债转股、战略性并购等措施,推动高负债企业债务尽快回归合理水平。二是强化监督与违规责任追究。聚焦企业关键业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强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切实做到体系完整、控制全面、执行有效。强化监督协同,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常态化监督机制。立足出资人监督职责,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加快形成出资人监督的完整链条。
打好第三针,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从治理架构上确保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有机统一。不断完善党工委会议、国资经营管理工作会、国资财务监管工作会等多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制定《中共石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扎紧制度的“铁栅栏”。
打好第四针,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赖小伟 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