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乡镇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迈出了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第一步”。
一是选点试行,制定出台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效能运行,广泛开展调研分析,全面了解掌握乡镇组织结构、人员情况、财政收支运行、财政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基本情况,并选取财政管理状况较好的酒泉市金塔县羊井子湾乡作为试点。同时,与第三方机构共同研究乡镇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的核心目的、评价方向和工作重点,制定出台涵盖工作目标、评价内容、调研对象、工作开展、评价流程等内容的工作方案,为推行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搭桥铺路。
二是坚持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试点乡镇开展深度访谈、问卷调查和资料收集,坚持导向问题相结合、规定要求相结合、定量定性相结合、严谨便捷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结合试点乡镇财政现状和特点,紧扣规范管理、财力保障和发展动力,按照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要求,将乡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细化分解成可量化的评价指标,构建形成包括财政运行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政支出绩效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通过指标体系的建立和评分权重的分配,为科学精准评价乡镇财政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注重应用,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本次试点工作是酒泉市在全省乡镇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领域的首次探索与尝试。通过此次试点评价,及时总结积累绩效评价经验,不断优化完善乡镇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的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同时,充分体现结果应用,合理优化支出结构,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2023年金塔县财政局在调整部门预算中追加羊井子湾乡政府运行经费20万元,以此激励乡镇政府认真履行绩效评价主体责任,促使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向纵深推进。
(王 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