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望江县财政局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纳入财政重点监控范围,建立推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月报制、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是源头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下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得高于上年度预算数、决算数和已公开的支出数,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总规模较上年只减不增;在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 “三公经费”编制口径和方法,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项编细、编实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经费预算,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以利于公众更好地监督。

      二是支出实行动态监控。建立“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和通报预警机制。严格执行“先有预算方能支出”规定,由县国库集中支付按年初预算数进行总量和进度控制,对支出进度过快的单位,支付中心实时予以预警,对超预算数的“三公经费”一律暂缓或停止支付;建立“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分析,对“三公经费”支出异常情况做到及时监管。

      三是日常推进信息公开。明确各单位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全县所有县级预算单位按“统一口径、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方式”的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定期公开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机制,财政部门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总结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胡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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